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溧阳市:借力“三融”机制 严扫“黑伞”
来源:常州市纪委    时间:2018-06-29 17:54:57

  “扫黑除恶的过程也是反腐败的过程,只有将打击‘保护伞’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,做到同步侦办、综合治理、集中打击,才能取得扫黑除恶的最终胜利。”溧阳市委政委法负责同志在扫黑除恶联席例会中说道。该市纪委监委把党政机关、行政执法部门拍“蝇”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,采用“三融”机制,坚决查处涉黑‘保护伞’”, 打通全面从严治党“最后一公里”。
  建立联席例会,提高沟通协作“融合度”。 该市纪委监委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“拍蝇”结合起来,统一执法思想,完善执法机制,建立联席会议制度。及时主动与公检法部门横向沟通,每月召开1次业务例会,研究分析有关扫黑除恶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梳理汇总问题线索,交流案件查处情况,会商研究案件,分解交办线索等进行互相通报和疑案会诊。对在办案中发现主体责任缺失、行业管理漏洞、履职尽责不力等问题,提出整改意见,对构成违纪违法的,依纪依法严肃处理。
  拓宽监督渠道,提振群众参与“融入度”。 该市纪委监委在全市范围内公布举报电话、邮箱、电子信箱,畅通群众举报绿色通道,鼓励支持群众检举揭发黑恶犯罪线索,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;组织开展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信访举报大接访活动,充分实现纪检监察干部与群众“零距离”接触,及时倾听群众呼声,主动发现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。明确专职人员受理接待群众举报,梳理核查举报线索,及时向群众反馈核查情况,做到“事事有着落,件件有反馈”。行动以来,该市纪委监委与公检法部门联合开展接访活动13场次,共获取群众有价值线索10余条,查破涉恶案件8起,解救群众3人。
  强化监督惩处,提升综合治理“融显度”。该市纪委监委瞄准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,收受黑恶人员财物、宴请,违规插手案件、打探案情、通风报信甚至干扰阻挠办案,泄露工作秘密和警务秘密,在黑恶势力排查上报和打击工作中不作为甚至失职渎职等方面问题,加强监督检查,发现问题严格按照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进行处理。重点关注征地拆迁中的宗族势力、难度较大的拆迁区域、上访组织的串联等方面。线上,完善涉黑涉恶重点人员信息库,及时纳入合成作战平台动态管控,围绕“吃、住、行、消、乐”等关键要素进行动态分析、全程关注;线下,整合技侦、网侦、图侦、情报等多侦力量,提升合成打击的效能。先后快侦快破该市“3.29”聚众斗殴案等一批涉恶案件,抓获犯罪嫌疑人80余人。(史海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