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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化“三查” 主动“嵌入” 着力提高派驻监督工作精准度
来源:常州市纪委监委    时间:2018-06-25 10:16:46

       今年以来,市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结合驻在单位市检察院工作特点,始终坚持问题导向,紧扣检察权运行、财务管理、作风建设三大监督链条,不断完善监督机制,探索构建立体“嵌入”监督模式,取得较好效果。
       一是坚持查“案”,推动检察权规范运行。紧盯司法办案流程,与市检察院案管部门建立联合评查监督机制,全面推进案件质量过程控制和案件评查。今年4月,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对部分重点案件的专项督察,通过全面审查侦查、审查逮捕、审查起诉、审判等环节检察权的运行,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办案程序和不规范司法行为的情形。注重加强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分析研判,建立健全不规范司法行为月报告制度,发现问题及时启动约谈程序。
       二是认真查“账”,促进风险防控积极有效。加大推进廉政风险排查成果运用,与市检察院党组共同听取全市检察机关财务管理情况汇报,深入分析两级院财务管理现状。部署开展对工程项目、涉案款物和“三公”经费等执行情况的检查,有效实现检查内容全覆盖。由纪检监察组牵头,抽调行装处、组织人事处、案管处、监察处等相关人员成立检查组,采用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。秉持关口前移,将检查范围由各基层院延伸至市院机关各部门,做到横向到边、纵向到底,确保不留死角。本着实事求是原则,统一制作了条目式排查清单,明确要求各单位必须严格对照财经规定,认真梳理,重点排查。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,检查组认真分析原因,及时向各单位提出加强和改进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,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落到实处。
       三是经常查“人”,引导作风建设持续向好。会同市院相关部门,坚持在抓长抓常上下功夫,把作风纪律、公车使用管理、上下班和会风会纪等作为监督重点,从小事入手从细节抓起,突出重要时间节点和“八小时外”,定期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、现场督察。年初,在全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作风建设情况集中排查活动,促进了各项纪律规定的落实。今年以来,共开展各类督察5次。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常态化震慑机制,对发现的问题,采取通报、提醒谈话、批评教育等方式,及时督促整改,厚植检察干警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基础。(费洁)